(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化节能技术改造。认真落实“上大压小”,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永安火电厂5#、6#两台100MW机组、亿力热电有限公司1#、2#两台50MW机组上大压小项目。突出抓好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确保年内淘汰50万吨。围绕节能“十大工程”,大力推广应用新节能技术,着力抓好50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二是抓好减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中央投资,确保将乐、尤溪、大田、宁化4个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泰宁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开工建设明溪、清流、建宁3个污水处理厂和永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启动三明(永安、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完成列西污水处理厂和沙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改造,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推进重点企业脱硫治理,重点抓好三钢烧结机以及三化、青纸、纺织化纤厂自备燃煤电厂等重点企业烟气脱硫项目,确保按时投入使用。根据国家造纸、制药行业新排放标准,对造纸和制药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工作,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确保年内3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同时,进一步加快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力争再创建2-3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并列入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四是抓好生态保护。重点抓好建宁、泰宁、明溪生态县创建工作,对《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修编并颁布实施;认真制定实施2009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快实施一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项目;深入开展以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抓好普通高中建设,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工程,继续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快三明市区和各县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统筹,加快市第一医院、中西结合医院等业务用房建设和特色医疗专科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改扩建、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城市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实施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少数民族乡村帮扶制度和计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四是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市、县文化设施建设。抓好三明万寿岩遗址保护工程、中村回瑶文物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改扩建工程、群众体育健身工程,完善公益性广播电视设施。五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保障充分就业职责,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六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发展老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残疾人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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