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明政文〔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2008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消费品市场呈现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增长目标,增幅创近年来最好水平。为表彰先进,再创佳绩,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考评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08〕1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考核指标工作成绩突出的沙县等6个单位授予“2008年度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梅列区等4个单位“2008年度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三明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三明市2008年度十佳商业零售企业”称号;授予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等10个企业“三明市2008年度纳税十强商贸企业”称号;授予邱春明等16位同志“三明市2008年度内贸流通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流通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三明市2008年商贸流通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8年度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先进单位
  沙 县
  尤溪县
  宁化县
  将乐县
  建宁县
  梅列区
  二、2008年度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先进单位
  梅列区
  三元区
  大田县
  永安市
  三、三明市2008年度十佳商业零售企业
  三明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销售分公司
  三明市路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
  永安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三明市兴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