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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落户和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新兴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继续执行明委发〔2005〕2号文件规定,对到各类企业工作并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毕业生,由当地财政一次性拨给每人2000元安家补贴费。[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县(市、区)市政府;配合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经贸委]

  3.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

  --配合省里做好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工作。根据我市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今年在全市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增加150个名额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人事局)

  --配合省里做好招聘(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愿意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岗位征集工作,争取招聘(招收)50名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后,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此外,对每位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给予每人每年5000~7000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

  --配合省里做好公开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组织好相关岗位的征集,争取公开招聘100名,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人事局、教育局]

  4.实施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就业项目。全市计划招募 7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到9个县的乡镇基层。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计划招募3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服务期为两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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