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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9〕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三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组织、统筹兼顾、服务群众、业务整合、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整体转换工程顺利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统一技术体系。按全省整体转换的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分级管理的用户管理系统(SMS)接口,统一(CA)同密系统,统一数据广播格式(中间件),统一机顶盒(STB)标准。

  (二)网络数字化改造。按照网络资产所有权关系,市、县分别对现有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网络技术等级,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交互式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具备与互联网的互连互通。

  (三)建设业务平台。重点建设信息、节目、传输、服务、监管等五个平台。

  信息平台:按省政府的要求,统一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信息平台,集成播出“数字福建”、“数字三明”公共信息及政务、商务、服务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

  节目平台:以市广电网络中心为枢纽建设一个节目平台,各县(市、区)实行有条件共享节目、集成播出。

  传输平台:包括市至县干线传输网平台和地方分配网传输平台,按地域划分各自负责区域内传输网的建设维护,负责将信息平台和节目平台播出的信息和节目传输到用户机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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