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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范围和调整单病种住院结算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范围和调整单病种住院结算标准的通知
(大劳发〔2009〕86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合理有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决定调整部分单病种住院结算标准,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将食管癌手术、安装心脏起搏器(含双室起搏、心室同步起搏、体内除颤)、脑缺血性疾病介入治疗、外周血管缺血性疾病介入治疗4个病种纳入单病种住院结算范围。

  二、肾透析患者医疗费用标准为每人次400元,每月最高限额4800元。特殊情况门诊透析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以上的,需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三、此次调整后的单病种费用结算标准及部分病种界定标准见附件。

  四、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部分住院费用实行单病种结算的通知》(大医改办发〔2000〕15号)、《关于下达部分单病种结算标准的通知》(大医改办发〔2002〕7号)、《关于调整部分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5〕3号)、《关于将前列腺手术纳入单病种管理的通知》(大劳发〔2006〕66号)、《关于增加部分单病种结算和调整部分单病种结算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8〕112号)届时废止。

  附件:

  1、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一览表;

  2、部分纳入单病种结算范围的病种界定标准。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一览表
序号项目有关内容每人次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元)
1急性脑出血手术29000
非手术9000
2急性心肌梗塞造影后保守治疗(限三级医院)14000
介入治疗 14000元+支架×50%(70%)
保守治疗7500
3全髋关节置换术单侧12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双侧14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4股骨头置换术单侧12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双侧14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5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单侧12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双侧14000+人工关节费用×35%(50%)
6肾移植术包括住院期间抗排斥药的费用及出院所带抗排斥药(不少于十五天);待手术期血透费用,配型费用和一次性原材料费;49560
7玻璃体切割术1、含填充剂的费用;2、同时行双眼玻切术:三级医院14000元,二级医院13200元。6080
8阑尾炎(手术) 2800
9疝气(手术) 3200
10胆囊切除术 7800
11肺切除术 11000
12卵巢切除术 5500
13子宫切除术 5500
14胃大部切除术 15000
15恶性肿瘤手术 12200
16白血病 11500
17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期(限三级医院) 20000
18普通肿瘤患者一个化疗周期 4500
19肺肿瘤患者一个化疗周期 5200
20前列腺手术 7500
21肠癌手术 18000
22肿瘤介入治疗 10000
23颅内动脉瘤介入治疗 45000
24银屑病 5000
25菌痢(六院) 1100
26肝硬化合并症(六院) 11500
27食管癌手术 15000
28脑缺血性疾病介入治疗14000+支架×50%(70%)
29外周血管缺血性疾病介入治疗14000+支架×50%(70%)
30安装心脏起搏器含双室起搏、心室同步起搏、体外除颤5800+心脏起搏器×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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