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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关于印发沙溪流域市区段水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政府关于印发沙溪流域市区段水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9〕73号)


三元区、梅列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沙溪流域市区段水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沙溪流域市区段水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防范市区水环境恶化,确保市区饮用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迅速开展沙溪流域市区段水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两区政府各负其责并组织落实。市政府将整治工作作为两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查落实工作进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全面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

  (一)根据市政府成立的“三明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部门职责和分工,两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市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顿,清理、拆除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和禁建区划定后建设的养殖场。(责任单位:两区政府,监督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限:2009年10月)

  (二)禁建区内禁止新、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限制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栏量。(责任单位:两区政府,监督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限:常年)

  (三)要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场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治理设施的整改、完善和正常运行。(责任单位:两区环保局,监督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完成时限:常年)

  (四)要加快市区泔水统一处理工作进度,对市区餐厨垃圾包括小饮食店的泔水统一处理,做到标本兼治。(责任单位:三明市利洁环卫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市建设局,完成时限:2009年7月)

  二、加快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抓紧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率,市区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工程管理处,监督单位:市建设局,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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