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皖政〔2009〕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
1.全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到2010年,在全省初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逐步形成收支完整、相互衔接、有机统一、保障有力的政府预算体系。
2.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范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着力完善预算决策机制,着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着力提升预算支出绩效性,逐步形成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
3.全面深化国库制度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
4.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指标科学、责任明确、约束有力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
5.全面强化财政运行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督,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分明、运行顺畅、执法有力的财政运行监督机制。
6.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财政管理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调控机制,持续稳定、良性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绩效优先、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定位准确、统筹兼顾的政府分配机制,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工作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以人为本的财政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