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民健身日”当日,教育部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生返校,邀请本校学生与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校园组织的广播操展示以及各类“趣味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健身活动,推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条件的机关、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运动会”等职工健身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动职工活动展开。
(三)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和海报发布各健身场所即将举办健身活动的相关信息,在公园、广场、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张贴告示,让广大市民知晓体育活动内容和服务事项。
(四)单位、学校、家庭要共同关注、参与“全民健身日”的宣传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印制宣传标语、宣传条幅、文化广告衫等来宣传全民健身活动,充分体现人人参与的人文体育精神。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务院批准设立“全民健身日”,是适应人民群众体育需求、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应,丰富社会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这一中华民族百年梦圆的最好纪念,意义深远。它既是纪念日,又是活动日,既是推广日,也是实践日。
各地、各单位要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提高对全民健身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主题、精心安排、领导带头、全民参与,既要将活动办得有声有色,又要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把组织举办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每年社会活动的重要工作。各级体育局、文明办、教育局、民宗局、农业局、文化与出版局、卫生局、广电局、旅游局、老龄办、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抓好落实;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尽可能地为人民群众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特别是在8月8日,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使不同人群在各自所在的地方都能快乐、健康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逐步把广大群众引导到自觉参与健身、自发参加体育活动的轨道上来,使8月8日真正成为有生命力的、人民群众自己的节日。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举办一定规模的启动仪式。在活动安排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把全民健身活动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载体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活动组织上要坚持展示性活动和群众互动相结合,集中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小型多样的趣味性群众健身活动相结合,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