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明政文〔2009〕125号)
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现将《三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提高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建设和谐三明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加强我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以市政府为主导,市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宏观管理和前置审批工作;以梅列、三元两区政府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分工明确、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运转高效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负责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文明办、城管办、广电局、工商局、国资局、财政局及梅列、三元两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参加,定期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结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涉及跨区,跨部门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小组,建立城市交通问题会诊机制,市城管办、规划、建设、交通、工商、公安交警、市政、城监等部门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城市交通问题研讨会议,全方位、多角度会诊城市交通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探讨科学的解决方案,并实施各项综合整治措施。
(三)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对市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组织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参与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建立城市道路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机制。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市区新建和改建的道路,实行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四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预算审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使用),规划、建设、公安交警、财政、设计部门齐抓共管,提高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整体配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