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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通知

三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通知
(明政文〔2009〕128号)


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尤溪、大田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09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闽建城〔2009〕3号)的任务安排,我市今年必须建成投产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等6座污水处理厂,以及尤溪县、大田县、建宁县、泰宁县等4座垃圾处理场。目前,各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都已开始工程建设,但许多项目进度缓慢,特别是大田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仅完成三通一平,尚未动工,进度严重滞后。为确保年内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污水垃圾处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已经明确,我市6座污水处理厂和4座垃圾处理场今年必须建成投产。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相关县政府必须向省政府作出说明。在下一年度,暂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省效能办予以效能告诫。现在距年底只有4个月时间,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要加快项目建设

  各县政府要细化目标责任,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对个别招商难度大的项目,可由县政府先出资建设,建成后再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收回融资。建宁县垃圾处理项目要尽快完成工程收尾工作,早日将城区生活垃圾纳入无害化处理; 宁化、尤溪、明溪县污水处理项目和泰宁县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快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将乐、清流县污水处理项目和尤溪县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快进度,倒排计划,确保年内建成。

  大田县政府要认真分析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滞后的原因,抓紧制定可行的建设计划,抢抓进度,确保完成任务,不拖全市后腿。大田县政府必须在8月20日前,书面向市政府汇报项目滞后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倒计时项目建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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