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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9]74号 )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来水厂:
  你公司《关于申请执行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供浑南新区“产业区”的自来水价格参照沈阳水务集团自来水价格执行。具体批复如下:
  一、各类用水价格
  居民用水1.80元/吨、工业用水2.5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2.6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3.00元/吨、特业用水10.20元/吨(除居民水价外,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均含0.20元/吨附加费)。
  对于特业中洗浴票价在5元/人次以下的大众浴池实行优惠政策。其自来水价格为6.60元/吨(含0.20元/吨附加费)。大众浴池5元/人次的洗浴票价不得与其他收费项目捆绑收费,否则不得享受优惠水价。
  二、上述价格为供水到户价格,不再另外收取二次加压费。
  三、调整后价格自2009年8月1日以后用水量开始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附:自来水价格分类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来水价格分类

  居 民 用 水
  居民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水、幼儿园用水、对居民供暖用水、养老机构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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