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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价审批[2009]65号)


各有关学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沈阳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民办学校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民办学校调整后学费标准
  民办高中:翔宇高中每生9000元/年;志成中学高中每生8000元/年;洪庆中学高中每生8000元/年;第一私立高级中学每生7000元/年;实验中学高中每生7000元/年;广全高中每生7000元/年;东旭中学高中每生7000元/年。
  民办初中:雨田中学每生7000元/年;奉天学校每生6000元/年;沈东中学每生6000元/年;广全初中每生5000元/年;实验中学初中每生5000元/年;兴华学校每生5000元/年;立人中学每生5000元/年。
  民办小学:辽中育才小学每生5000元/年。
  艺术类:辽宁文化艺术学校10000元/年;
  二、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09年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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