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防御台风“莫拉克”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房管修〔2009〕273号)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建筑整治主管部门:
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今天4点钟中心位置已经到达我国台湾省宜兰县东南风方向大约250公里的海面上,近中心的最大风力13级,离中心大约450公里的地方风力有8级。台风中心目前正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朝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不断加强。预计“莫拉克”对本市的主要风雨影响时段在8~10日。受“莫拉克”外围环流影响,本市过程雨量可达暴雨程度, 8~10日,市区风力将达到6~8级,长江口区和沿江沿海地区7~9级,上海市沿海海面和洋山港区9~11级。由于“莫拉克”强度较强、影响范围大,其对本市风雨影响时间较长,且影响期间正值高潮位,市防汛指挥部已于昨天发出了《关于做好防御台风“莫拉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防范台风的应急准备工作。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努力减少灾情损失,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严阵以待,按照防台防汛预案的规定进岗到位,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的发展动向,全面做好防台防汛的防御工作,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防台防汛工作要坚持“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把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做早、做好、做实,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各区县房管局要督促检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老旧房屋和危房的险情排查和解危工作,加强对居住区沟管排水系统的疏通和排水排涝设施的检查,特别是地下停车库排水排涝设施的检查;并会同街道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情况的应急疏散避险方案,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储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和器材,落实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
三、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拆迁基地拆迁人、拆迁单位对拆迁基地上的危旧房屋进行紧急检查,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查,并会同区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情况下的被拆迁居民应急撤离方案。拆房管理部门和各拆房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拆房工地的检查,并根据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四、各区县房管局是迎世博建筑整治防台防汛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实施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对建筑整治工地的施工脚手架、吊篮、塔吊、井架和施工现场用电等进行安全重点检查,对临时脚手架和能拆除的脚手架应迅速组织拆除,对仍需使用的脚手架,要及时进行加固,及时拆除脚手底笆和围挡,减少风载对脚手的影响。做好吊篮、塔吊、井架等施工设备的加固、锁定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建筑整治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抢险物资和人员,做好处置突发事故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