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现场报名应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审验文书证件应当场返还原件。网络报名应在报名后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审查。
第十条 准考证发放采用网络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等方式。准考证内容应包括:考试名称,报考者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科目及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一条 报考者与录(聘)用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岗)位。
违反前款规定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四章 命题组织
第十二条 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可根据考试的性质和需要选择入闱命题、委托命题、题库组卷等形式命题。
入闱命题应集中人员、统一时间、指定地点,在封闭管理状态下,完成命题任务。
委托命题应委托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完成命题任务。
题库组卷应以题库为基础,借助计算机软件系统合成试卷。
命题工作原则上采用入闱命题形式,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采用其他命题形式。
任何形式的命题,凡参加命题、组题等涉及考题的人员都应实行封闭管理至考试结束。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可向社会征集试题,并根据考试要求,整合组卷。
第十四条 入闱命题应设立命题、审题、监督、保密、后勤、保卫等岗位,明确相应职责。因特殊情况,未采用入闱命题的,应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加强管理。
第十五条 命题机构、命题场所、参与命题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考试组织管理机构要求的条件。
第十六条 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应与受委托的命题机构或命题人员签订命题协议。协议应包括命题要求、完成时限、保密要求、工作纪律、报酬待遇、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 审题应对试题的政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审题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条件,审题后按命题人员保密要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