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保障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
1.全力保障“核心区”、“外围区”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重点保障地区和庆祝活动、晚会、游园等举办场所,以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其它重要活动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派专人现场值守,并将值守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报送活动组织部门或张贴在活动场所显著位置。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也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能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异常情况或故障并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况。尤其是电梯维保单位,要加强“核心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值守,一旦接到故障报告,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要储备满足需要的电梯易损件及其它配件,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更换。
2.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重点保障阶段,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省局、设区市局、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及全体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中层以上干部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外出。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各设区市局和省“两院”应在每日17时前向省局特种设备处报告当天情况,重大事件要随时上报。
(三)总结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应急反应体系。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扬和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要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各设区市局和省“两院”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局要充分认识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国庆安全保障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南昌市局承担重点地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尤其要把此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其他设区市局也要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本地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为了加强国庆60周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省局成立“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2),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特种设备处,具体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