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十二)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安全行系列采访报道”活动。邀请中央驻赣和省级主要媒体对全省质监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十三)组织消费者参观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参观、咨询,使消费者清晰了解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直观真实地见证食品生产全过程,消除对食品安全的顾虑,进一步增强对我省食品安全的信心。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办公室
(十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乡村活动。全省每个县(市、区)局分别选择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帮扶对象,指导和帮助其完善生产条件、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通过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将《
食品安全法》知识送进乡村,进一步提高农村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
时间:8月至11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
配合部门:监督处、法规处
(十五)组织开展第40届“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放标准知识宣传册,开展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标准座谈会;深入企业、社区进行标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
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标准化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省局机关各牵头处室要围绕全省“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做好“质量月”活动各项内容的策划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二)各设区市局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三)全系统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