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K代表许可,前两位(??)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自00001开始依序编排,不重复使用。
对因企业增项、迁址、名称变更、重新核查、期满换证、遗失补领等换(补)发的生产许可证,其编号保持不变。
对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的生产许可证,其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二、工作职责
1.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设区市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明确经办人、审核人。
2.要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两种产品发证的办证程序、工作文书和相关规定,并做好发证产品的档案管理工作。
3.要建立申请受理、实地核查、发证检验、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的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有关要求
1.两种产品生产许可是省局委托给设区市局的工作,设区市局不得再下放或再委托任何环节的工作。
2.严格按照两种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收取相关费用,不允许以任何名目搭车收费。
3.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省级发证时限的承诺开展许可工作。要将总时限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具体责任人。
4.两种产品的许可证书由省局编制流水号并加盖省局公章后下发,各设区市局要切实做好登记、保管和打印发放工作。每张证书的使用要求登记备查,证书许可编号与流水号同时登记,一一对应;因打印错误作废的证书也要登记备查。各设区市局每半年要将证书使用情况报省工许办备案。
5.各设区市局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江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赣质监质发〔2008〕13号)要求,认真做好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
6.省局每半年对各设区市局的审批发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对10%左右的获证企业进行飞行现场抽查,检查其是否达到准入门槛和持续保证质量稳定合格的能力。对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省局将通报批评,同时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抽查比例。对超越委托权限或不当行使委托权或连续两次检查、抽查不合格的设区市局,省局将中止对其的委托,并指定工作表现好的其他设区市局负责该地区两种产品生产许可发证工作,同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数据库管理和获证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每月25日更新数据库,并按产品类别一个产品一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应包括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