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南昌市洪城建筑机械厂等单位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09]41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经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鉴定评审,南昌市洪城建筑机械厂、景德镇市人杰经贸有限公司2家单位符合起重机械制造B级换证条件。
允许南昌市洪城建筑机械厂、景德镇市人杰经贸有限公司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制造。
附件: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基本情况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注册地址
| 制造地址
| 组织机构
代码
| 鉴定评审机构
| 批准资格明细
| 原证书
编号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
|
1
| 南昌市洪城建筑机械厂
| 南昌市长陵外商投资工业区(二期)创业路161号
| 南昌市长陵外商投资工业区(二期)创业路161号
| 73636337-3
|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 施工升降机SSBD型1t及以下,SS150-B型1.5t及以下
| 制造
| B
级
| TS2436002-2008
| 2009.7.24
| 2012.12.30
|
2
| 景德镇市人杰经贸有限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厂东路169号
| 景德镇市东站货场内
| 71651020-9
|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 施工升降机SSE型1.5t及以下
| 制造
| B
级
| TS2436004-2008
| 2009.7.24
| 2012.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