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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西宁市会展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会展业领导和运行机制

  1、成立西宁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我市会展业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会展业规划指导,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协调市政府主(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指导、协调、督促全市会展工作的开展,促进会展业的快速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

  2、组建西宁市会展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会展办)。市会展办作为市政府的会展工作机构,承担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兼任,并设专职副主任一名、调研员一名,保证一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主要职责是做好会展发展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和会展政策的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政府主导的各类展会服务工作;对全市会展活动进行备案,规范会展业的管理,对会展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管;做好会展工作的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指导会展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促进会展业发展责任体系。宣传、公安、交通、城管执法、商务、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旅游、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会展服务责任制,切实把会展的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会展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1、设立会展业发展资金,建立会展业发展激励引导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会展业的发展给予扶持和奖励。主要用于我市会展业总体形象的推介宣传、重大会展申办、扶持企业发展、信息平台建设、会展人才培养等。具体扶持和奖励办法由市会展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2、营造良好的会展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快会展业制度建设。制定《西宁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会展业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会展经营行为,提高会展服务水平。二是建立会展业便捷通道。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会展物资商品的铁路、航空、公路运输便捷通道和参展物资商品的报关、商检、卫检便捷通道。三是加强会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会展项目申请商标注册及参加国际会展联盟(UFI)等国际会展协会组织的相关论证活动,保护会展业的合法权益。

  3、推进会展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会展宣传力度。建立会展信息发布、政策资料和客户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扩大政府会展信息与共享。树立会展业是“营销城市”的理念,引导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会展经济、会展品牌,为加速会展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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