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意见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

  三、时间及行程安排

  本次督查由厅种植、畜牧、水产专业组负责本专业无公害农产品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专业组督查工作不少于3个设区市;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工作不少于3个设区市。全省督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9月4日前各督查组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报督查结果。

  各设区市有关单位要参照本督查通知和河北省“2009年全省认证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自查报告请于8月31日前对口上报省厅各督查组;各督查组汇总后,于9月4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地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三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设区市和厅属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和厅督查组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督查,狠抓薄弱环节,彻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实施跟踪调查和后续处理,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地、各督查组要系统梳理督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对策;要注意发现好经验,积极总结推广。各地要结合“三品”督查活动的开展,立足“三品”长远发展,积极探索“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联系人:姚剑,电话(带传真):0311-86065019,电子信箱:zlaq@heagri.gov.cn

  附件:
  1、“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此表由各设区市有关单位填写,提供给厅督查组同时报厅监管办)
  2、“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此表由各地自查和厅督查组填写并上报厅监管办)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工作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