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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9]39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国庆期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农办质[2009]16号)要求和河北省农业厅《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安排,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整改、“三品”监管薄弱环节查找和“三品”监管制度完善情况。

  (二)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内检员职责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等情况。

  (三)“三品”标志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市场上使用“三品”名称和标志的监管情况、对冒用标志行为的查处和对标志使用不规范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三品”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安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等。请同时提交《“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实地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品”获证单位、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查看,填写《“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附件2)。厅督查组在每个受检设区市重点选择4-6家获证单位和2-3农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中,获证单位包括2-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1-2农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和1家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实地检查包括种植、畜禽和水产生产基地。

  (三)检阅文档。查阅“三品”工作机构监管制度、年检资料、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查阅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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