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好对外省籍在浙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措施,切实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严格车站、机场、码头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飞机);落实好渔船防碰撞措施,严禁非客船载客。
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码头、机场、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观潮、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停产检修和试车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要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责任,严防剧毒化学品的丢失。要以治理“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为重点,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加强原料药的管理,要有专人值守,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防火工品的流失。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要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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