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发改基综〔2009〕655号)
各市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9年7月24日印发了《
2009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58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09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工作进行了布置。现将我省有关注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2009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注册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的《通知》,尽量使具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不漏报、不错报。
二、要按照《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通知》的要求,积极协助申请人做好申报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尽量使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三、我省注册申报的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相关信息可查询浙江工程咨询网(www.zpaec.com),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