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市政工程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埋地钢塑复合螺旋缠绕排水管材的通知
(辽住建[2009]74号)
各市建委、城建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保增长、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等有关精神,确保我省市政排水工程质量,现将推广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研发的钢塑复合螺旋缠绕管材是一种新型的节能排水管材。该产品业经科技成果鉴定和投产鉴定,并制定了省地方标准《埋地钢塑复合螺旋缠绕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21/T1626-2008,为推广使用这种产品做好了技术准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这种排水产品,可防止排水管道对地下水土的污染,该产品防腐蚀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流阻低、施工便捷,且综合造价低,是应用前景广阔的新型节能排水管材。
二、我省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市政工程建设中,要大力推广使用这种节能环保新型埋地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材。
三、市政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市政排水工程建设的节能监管,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型排水管材,禁止使用钢筋混凝土管材,确保市政建设排水工程质量,积极保护好地下水土资源环境,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