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环境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以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带动环境监测转型,在做好预警和应急监测中提高说清潜在环境风险的能力。在当前环境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必须下大力加强环境应急与预警监测,准确把握环境安全隐患所在,牢牢控制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动权。要增强预警和应急监测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针对性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培训,适时开展流域、区域应急监测演练。要研究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环境风险级别划分与评价标准,全面启动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模型研究;研究开发预警表征发布平台,根据自动监测和常规数据的异常变化及时开展预警,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表达。真正使环保工作在抵御和化解环境风险上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在全市建立一个以二级(市)站为网络中心,18个县(市)、区按地域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区的环境预警和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东部分区包括辛集、晋州、藁城、无极、深泽,以辛集、藁城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西部分区包括鹿泉、平山、井陉、矿区,以鹿泉、平山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南部分区包括栾城、元氏、赵县、高邑、赞皇,以栾城、赵县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北部分区包括新乐、正定、灵寿、行唐,以新乐、正定两个三级监测站为分中心。二级(市)站负责总体协调,统一安排。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专业化水平
要高度重视监测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保障。按照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立足自身培养,积极对外引进。着力加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严把监测人员准入关,保障各级监测机构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市)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市属六区分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中级以上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三级(县)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中级以上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
大力开展监测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水平,进一步落实监测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测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建立用人机制和奖惩制度,引导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鼓励现有职工继续再教育和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发挥现有的人力资源优势,培养我市环境监测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带动整体监测工作上档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