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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通知


  附件2
  调整后的普通高中教学进度安排
  (从2009级起实施)

科 目

必修与选修ⅠA

选修ⅠB

模块

总数

高一

高二

高三

语 文

7

4

2

1

原则上在必修模块教学结束后即可开课,或与选修ⅠA并行开课。学校应统筹开设所有选修ⅠB模块(包括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的选修ⅠB模块),让学生有充分的选课空间,确保在高二学年和高三学年上学期每周至少有两次走班教学,学生至少获得12个选修ⅠB学分。

英 语

6

3

3

 

数 学

7

4

2

1

思想政治

5

2

2

1

历 史

5

3

1

1

地 理

5

3

1

1

物 理

5

2

1(文)/2(理)

1

化 学

5

2

1(文)/2(理)

1

生 物

4

 

3

1

信息技术

2

每学年完成一个学科2个模块教学,每周2课时

 

通用技术

2

美 术

3

三年完成6个模块教学,每周1课时

音 乐

3

体育与健康

11

三年完成11个模块教学,每周2课时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

每周3课时,三年不少于270课时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选修Ⅱ

每周至少安排1课时,三年不少于10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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