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通知
(苏价检[2009]26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促进全省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保增长、扩内需价格行”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省物价局决定从9月份起在全省组织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集中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各类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以打击价格欺诈为重点,以开展价格诚信为载体,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目的,充分运用价格监管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省物价局成立江苏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领导小组,由省物价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检查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市检查分局(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检查分局局长兼任。各市检查分局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工作的联系。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要按照 “统一组织、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开展”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抓好具体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成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是价格部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必须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活动才能取得实效,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主要目标:在全省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价格监管网络,形成价格政策咨询及时答、价格活动遇难及时帮、价格权益受损及时理的服务机制,将价格监管工作渗透到我省的各行各业,不断扩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实施成果和社会影响。
(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主要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活动,以开展价格服务活动进万家为突破口,全面推行诚信经营,规范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规范,树立出一批行业典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将价格规范辐射到我省的各行各业、各个角落,做到规范一个领域,提升一个行业,巩固一个阵地,不断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