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9]259号)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东院改造后6号楼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发[2009]56号)收悉 。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你院东院6号楼改造后病房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见附件)执行。
  接文后,请即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6号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6号楼改造后病房床位收费标准

科室

床位数

床位号

病房等级

收费标准

(元/床日)

神经内科

(三十六区)

6

1-2、11-12、24-25

一等

50

5

21-23、抢救1、抢救2

二等

35

20

3-6、7-10、13-16、17-20、28-31

三等

25

眼科

(三十七区)

4

9-10、11-12

一等

50

3

21-23

二等

35

20

1-4、5-8、13-16、17-20、28-31

三等

25

1

24

特需

执行备案价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