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09年第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9〕146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2009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二季度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采取非常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09年二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目标任务。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北海市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全年33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5月到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集中力量对2009年要开工的项目加快审批,力争完成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40%以上,确保实现全市重大项目开工率达60%。力争完成全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级范围内各项审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3项
1.投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2项。
2.规划选址(选线)项目1项。
3.土地利用指标项目3项。
4.批复使用林地项目2项。
(详见附件1)
(二)完成市级层面重点项目57项
1.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2项。
2.规划选址项目8项。
3.土地预审项目3项。
4.批复土地利用指标项目9项。
5.环评批复项目18项。
6.水保批复项目10项。
7.林地批复项目8项。
(详见附件2)
三、工作责任
本方案的审批部门主要指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审批是指上述部门负责的项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以及转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
(一)项目主管部门责任。负责做好市直项目审批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抓紧上报自治区相关审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