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北海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北政办〔2009〕14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2009年6月16日,卫生部通报广西确诊1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这是我区报告的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当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6月16日14时至17日18时,我区又报告了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按照《北海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北政办〔2009〕128号)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甲型H1N1流感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根据《北海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启动北海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后,要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市甲型Hl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应急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防控形势,组织专家拟定抗流感病毒药物使用计划,并商有关部门后上报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调集病例治疗用药和个人防护设备;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快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做好病例收治准备工作;扩大流行病学调查范围;开展病原学检测;实行地区联防联控;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做好媒体沟通;若本市有疫情发生,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建议,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预案的规定和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科学防控
2009年6月16日至17日,广西连续报告了3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防控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大的压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努力克服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累积下的疲劳感,杜绝麻痹懈怠心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守士有责,通力合作,按照“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的原则,科学防控,依法处置。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支撑和指导作用,实行科学分析、科学决策、科学应对、科学处置;要发挥医务人员在一线的作用,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提前研判疫情趋势;要完善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尽可能搜索疫情;要积极与兄弟城市对口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开展防控技术、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高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