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与要求: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政策措施;规范有序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稳步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支持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办法,深化专项救助,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积极开展助孤行动;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提高慈善救助效益;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群体的住房困难,实施“固房工程”,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25万,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5万张,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基本实现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1.6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使10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照料和康复服务,其中提供免费助听助明助行服务2.5方名。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老龄办、省残联、省慈善总会
7.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内容与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会和企业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国有集体企业率先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2009年底前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监测、调控和引导,着力防范、依法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健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化解因劳动关系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
8.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工作
内容与要求:坚持和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以中心镇和中心村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强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防灾备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滩坑水电站移民的后续工作;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健全边界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农办、省监察厅、省移民办
9.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内容与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努力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争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孟刚
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电力公司
10.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
内容与要求: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管,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以食品、药品为重点抓好商品质量工作,努力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参与研究促进居民和农村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丁敏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