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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人:黄坤明、葛慧君
  协调人:胡庆国、冯波声、胡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
  4.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建设
  内容与要求: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办1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全面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探索建立省级新闻文化集团评估考核体系,加强宣传导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着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积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推动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继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努力向国际文化市场推出更多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文化产品。
  责任人:黄坤明、葛慧君
  协调人:胡庆国、冯波声、胡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外宣办、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
  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改善民生
  内容与要求:高度重视经济下行背景下的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问题。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做好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有关职能单位,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2.深化“平安浙江”建设
  内容与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网络,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和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管理,提高对外来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以综治进民企为抓手,把“枫桥经验”延伸到经济领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影响,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风险预警系统。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牢牢把握对敌斗争主动权。坚持安全发展。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有效应对各种灾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责任人:夏宝龙、李强、王辉忠、葛慧君
  协调人:林云举、冯波声、宋光宝、张景华
  责任单位: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管理
  内容与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努力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人:王辉忠
  协调人:宋光宝、张景华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
  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
  内容与要求: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的部署,制订落实2009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人:陈加元、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办、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协作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团省委、省残联
  5.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内容与要求: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产业政策的统筹协调,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容量,引导支持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和就业援助,加强就业能力建设,继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关闭停业企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实现就业;努力稳定农民工就业,支持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教育厅
  6.继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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