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08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州市部门和企业的决定
(云政发[2009]10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
2008年,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努力克服煤电油运紧张、雨雪冰冻以及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对工业生产的严重影响;积极应对下半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严峻考验,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保工业、保发展、保稳定、保大局,有效防止工业经济大起大落,保证全年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经考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08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的有关州、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一、给予玉溪市人民政府奖励15万元;给予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人民政府各奖励12万元;给予昆明市、昭通市、红河州人民政府各奖励10万元;给予保山市、丽江市、迪庆州人民政府各奖励8万元;给予文山州、普洱市人民政府各奖励6万元;给予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人民政府各奖励5万元。
二、给予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奖励3万元;给予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2万元。上述11户企业可各自安排15万元配套资金进行奖励。
三、奖励范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有关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
四、鉴于在2008年度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统计局、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并进行表彰奖励。
工业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外部环境依然趋紧,国际金融危机对工业经济影响和冲击仍然存在,全球性的经济下滑对工业经济影响仍在显现。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学习先进,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千方百计稳工业,齐心协力保增长,努力完成2009年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