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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平凉路拆迁安置楼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平凉路拆迁安置楼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4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平凉路拆迁安置楼按历史遗留问题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你们按照市政府《关于解决房屋所有权发证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兰政发〔2005〕13号)的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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