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组织召开建筑劳务对口合作洽谈会、建立建筑劳务信息服务平台等形式,畅通劳务输出渠道,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推动我市建筑劳务输出。同时积极培育建筑劳务品牌,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建筑业就业机会。
(三)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倡从建设行政领导干部和行业优秀从业人员中选拔兼职教师。开展师资培训,推动教学示范交流,努力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教学方式要贴近农民工实际。提倡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师生互动,避免枯燥的说教,让农民学员易学易懂易记。推广弹性学习制度,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在保证培训学时的前提下,利用工余时间开展培训,努力化解工学矛盾。
三是提倡依托施工现场开展实训。要加强对实训的过程监管,避免实训指导流于形式。要按照实训师傅讲解、演示、学员练习、实训师傅讲评的程序进行,实训过程由实训师傅写入实训日志,并给出实训评语。同时要强化实训的安全保障,确保学员人身安全。
四是深入推进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实到理论教学和实训的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学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是确保进入建设行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设立符合要求的鉴定基地,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考评员队伍,按统一的鉴定程序和鉴定题库开展鉴定工作。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要加强指导,帮助有关单位提高鉴定质量。
(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惠农工程免费培训、免费鉴定发证、免费指导就业的“三免费”政策宣传好,吸引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要宣传报道惠农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和就业创新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惠农工程推进情况。有关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宣传报道后5日内,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并报送市建委。
三、严格管理,推动惠农工程深入开展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2007-2012年重庆市“建设行业惠农转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发〔2007〕20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行业惠农转移培训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7〕205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执行既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惠农工程各项工作,努力把惠农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