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实施建设行业惠农转移培训工程的通知
(渝建发〔2009〕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自2007年我市实施建设行业惠农转移培训工程(以下简称“惠农工程”)以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培训机构积极响应,大力推进惠农工程各项工作,已完成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近5万人(含温暖工程免费培训1.5万人),其中培训合格学员90%以上转移到建设行业就业,为提高建设行业一线农民工整体素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建设行业优势,推动惠农工程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惠农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惠农工程、开展建设行业农民工培训是我市发展和壮大建筑劳务经济的重要工作,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壮大建筑产业的基础性工作,更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大局,推动和谐重庆建设的重要抓手。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政府引导、企业配合、农民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培训与就业联动、管理与服务并重,进一步发挥建设行业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培训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培训和转移效果,确保惠农工程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建设行业就业。
二、强化措施,确保惠农工程取得实效
2009年惠农工程工作目标是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2.1万人(含返乡农民工0.5万人),其中培训合格学员90%以上转移到建设行业就业。同时调动社会力量,整合培训资源,带动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为保证惠农工程实施效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推行订单培训
就业是民生之本,能否实现培训合格学员90%以上转移到建设行业就业的目标,是衡量惠农工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开展订单培训,是实现学员与岗位对接的有效做法。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调研企业需求,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培训工种和人数。在培训开班前,应通过签订就业意向书等形式落实好培训合格学员的就业单位,并可明确实训课程主要在其意向就业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通过订单培训,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深学员与用工单位的了解与沟通,实现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的“双赢”。
(二)努力打造劳务输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