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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肺科医院改建后门诊输液观察床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肺科医院改建后门诊输液观察床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渝价〔2009〕248号)


重庆市肺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门诊输液观察床及观察椅收费价格的请示》(渝十二医[2009]26号)收悉。根据临床发展需要,你院投资将门诊输液观察病房进行了装修并增配了新设施设备,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观察病房条件。根据你院成本测算和我市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门诊输液观察床每床日20元(不足六小时减半收取),观察椅不能单独向患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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