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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废止《珠海九洲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
珠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废止《珠海九洲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
(珠港口公〔2009〕1号)
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的实施,港口管理体制发生了明显变化,于1995年5月28日开始实施的《
珠海九洲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与当前的港口发展形势有明显的不适应。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废止《
珠海九洲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
八十七条
、第
八十八条
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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