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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清理整顿工作,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将我区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向总协调办公室(北京)汇报。协调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并内设若干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勇同志兼任。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出。协调办公室和内设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及相关工作职责由协调办公室另行发文。

  各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指定联络员,按属地原则负责协调组织各市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将方案报协调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7月至8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实施阶段(7月)。各工作小组根据各自分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已取得对外经营资格的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边清理边整改;查处外派劳务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外派劳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各工作小组7月底前将清理整顿的总结,连同统计报表,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协调办公室汇总。有关工作要求由协调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总结验收阶段(8月)。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外事办、公安厅、监察厅、国资委、工商局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地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各项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9月1日前,将我区专项行动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9月15日前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报商务部。

  五、工作要求

  (一)协调一致 齐抓共管。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商务厅、外事办、公安厅、监察厅、国资委、工商局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对外派劳务市场秩序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我区“走出去”事业和劳务外派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充分发动 群策群力。利用12312举报投诉公益电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此外,协调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群众投诉举报的专线电话和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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