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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境外就业中介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与境外就业人员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向境外就业人员收取的服务费超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的;未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取得所在国的工作签证,以及工作许可或工作准证的;未协助境外就业人员直接与境外雇主签订《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保障条款不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材料未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或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将外派劳务单独分包或转包的;向劳务人员收取管理费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未及时发放工资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理的;工程分包企业将工程和外派劳务再分包或转包的。

  (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

  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针对本次整顿专项活动,成立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成 员:朱树华  自治区外事办纪检组长

      兰海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植彪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副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潘世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协调办公室设在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商务厅李志勇副厅长兼任,联络员由商务厅派出。

  主任: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成员: 窦锡林 自治区商务厅处长

      汤崇光 自治区外事办处长

      禤晓龙 自治区公安厅副局长

      谢 峰 自治区监察厅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员

      吴 光 自治区国资委副调研员

      彭 鹰 自治区工商局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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