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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6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130号)精神,现将《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责任,通过更加扎实的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2009年返锡无锡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无锡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1%。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无锡地税局、无锡工商局)

  二、实施就业激励扶持专项计划,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

  (一)政府投资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科研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新增就业岗位,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开展在岗培训的,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由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对一次性招聘录用10名以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每录用一人补贴300元的标准给予录用企业一次性补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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