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试点阶段(2009年7-8月份)。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辖区内选取1―2个社区(村)作为试点。县(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试点社区(村)的工作指导。
全面推广阶段(2009年9-11月份)。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2月份)。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积极支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符合查究条件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打好攻坚战。要彻底根除我市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心理,坚定必胜信念,采取切实措施,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缜密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总揽全局,科学策划,细心安排,稳步推进,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务求实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督促指导。各级政府要对传销活动严重的社区(村)实行包干定点,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具体分工,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强大攻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反馈,交流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于8月15日前向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试点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11月10日前上报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情况及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迅速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