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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9〕80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铜陵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综治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2009年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铜陵为出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省综治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对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总体要求,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传销活动的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各社区(村)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传销活动、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等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在我市创建一批“无传销社区(村)”,通过以点带面,最终实现我市无传销的目标。
  三、工作方法
  在前一时期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县(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选择一至两个社区(村)为试点。通过在社区(村)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告知每个居(村)民,以便群众及时反馈社区内的传销情况,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遏制在萌芽状态,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群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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