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2009〕30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日
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社区综合整治步伐,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铜陵城市形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铜陵、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从解决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生活环境问题入手,着力推进社区综合整治,促进社区长效管理和文明创建,逐步将社区建成房屋住居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序、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家园。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79个城市社区中,除已整治社区、拟改造或正在改造的危旧平房区、新建小区外,计划用3年时间对其它56个社区实施综合整治(具体见附表),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整治任务。
三、整治原则
(一)先急后缓,由近及远。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亟需整治的社区先行整治,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分步推进其它社区的整治。
(二)相对集中,连片整治。结合各社区实际,统筹规划、体现特点、突出效果,对于相邻社区予以集中连片整治。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区整治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强化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施工、统筹协调等主体责任,市、区联动,责任到位。
(四)物业管理,同步跟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实施社区整治的同时,选定物业服务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全程参与社区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对小区内各类违章搭建、破墙开门、侵占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拆违堵门,还原场地和设施;同时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进行清理,净化小区环境。
(二)对小区内支次道路进行整修和硬化,整修人行道板、侧石,合理增设小区挡土墙及台阶的安全防护设施;疏通或改造排水排污管道,确保管网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