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
宣传贯彻实施农业方面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和会计法规;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委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三)行政许可服务科(法规科)
研究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管理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制定普法计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直接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及信访、政务公开工作。
(四)农业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
负责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编制、储备、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特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市农业信息网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农经科教科
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的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督查国家、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农村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见;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村级财务、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业继续教育、农民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农村优秀实用人才和农民创业带头人的选拔、培训、动态管理;组织农村经济收支统计和对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经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承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科教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业渔业局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种植业、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生产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技推广项目;参与耕地保护,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安排;负责组织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指导农业植物内检工作;组织农业生产统计工作;保护和管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拟定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渔船检验及鱼药药政药检工作,实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渔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市农技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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