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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农科教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组织农业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负责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工作及其质量认证;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农膜以及渔船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登记、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疫情监控并组织扑灭;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组织监管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及开发利用。
  (九)研究制定全市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执行及其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提出新建森林生态、湿地生态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议;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狩猎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农村优秀实用人才和农民创业带头人的选拔、培训、动态管理,指导农技推广、农经管理及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十一)承担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农科教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农业科技推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新农村建设指导科)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新闻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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