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铜政办〔2009〕4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铜陵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2008〕43号),设立铜陵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绿化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和增加职责
1.原市建设委员会的城市绿化计划、规划管理职责;
2.原市人民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3.增加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协调的职责。
(二)划出职责
水行政管理的职责。
(三)取消职责
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下放职责
由市政府市级事权、财权下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下同)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工作。
(三)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及农村信贷、税收、保险、财政扶持等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及使用权流转、村级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核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