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政府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潮州市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政府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潮州市利用园地山坡地
补充耕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9〕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潮州市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潮州市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难题,实现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办公发[2008]106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耕地保护为目标,以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强化监管和落实责任为保障,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制订新一轮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满足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弥补耕地保有量缺口,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实现新一轮规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是指充分利用土层较厚,并具备有效灌溉和农作物种植条件的园地、山坡地开发整理为耕地。据调查,我市现有可开发为耕地的园地、山坡地有27万亩,计划从2009年起至2020年,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完成对园地、山坡地改造15万亩,增加耕地面积13万亩,通过对园地、山坡地的科学改造,建设一批道路通畅、灌溉自如、田块规整、土壤肥沃、林网秀美的现代农田。
  三、工作要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