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申请采伐沣惠渠灌区沣二干渠两岸林木的批复
(陕林字〔2009〕77号)
西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采伐沣惠渠灌区沣二干渠树木的请示》(市林字[2009]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在实施未央区、雁塔区境内沣惠渠灌区沣二干渠漳浒寨至蔺高村段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中,采伐林木蓄积428.28立方米,出材量224.8立方米。
二、你局要加强对批准下达的采伐林木指标使用情况监督和管理,派员现场监督采伐情况,不得突破批准的采伐指标。
三、实施采伐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