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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省宁西林业局菜子坪林场护林防火道路建设申请占用本场国有林地的批复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省宁西林业局菜子坪林场护林防火道路建设申请占用本场国有林地的批复
(陕林字〔2009〕133号)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宁西林业局护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陕森字[2009]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省宁西林业局菜子坪林场新修、改建小木耳沟、小板房沟护林防火道路占用本场国有防护林地4.4427公顷。
  二、你局要监督省宁西林业局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用途施工建设,不得超越批准面积、变更施工地点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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